法律问答

朋友在贷款公司借款,现在还没出来。 我是担保人,现在被起诉,5天内还清50002,还没出来。 我是担保人,我要承担什么后果?

2020-04-07 14:57: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就要承担偿还担保公司的垫付款的法律责任。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因债务人未履行债务,而导致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担保人可以依法向债务人进行追偿。
      作为债务人,现在应该主动与担保公司进行协商,争取减少损失;如果经济困难,无法一次性还清的,也可以与担保公司协商分期还款。  《担保法》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有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
    (1)连带保证是只要债务人到期不还款,债权人就可以选择债务人或是保证人索要债款;
    (2)而一般保证人的责任则有不同,应是在债务到期债务人不还款时,在借款纠纷未经法院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担保人可以不承担责任。法律还规定:如果在签担保合同时,未约定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视为连带保证。
  • 民事诉讼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债权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举证不能,则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在欠款纠纷中,债权人在起诉前一定要收集好能说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如协议,合同,送货单,提货单,电话录音等等。
    对于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另外,须注意对于收集的证据要及时,一般是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否则,可能对方已超过举证期限而不予质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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