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罗尼义乌商品城买了一张街头的脸。我没有签署一份反租赁合同。我必须签署一份房地产合同吗?合同说它必须在11月20日开放。我有权不开放吗?房地产公司有什么权利?我必须在自己的门上做什么行业。它有权吗?

2020-04-07 16:13: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原业主在签了卖房合同生效后,再与别人签出租合同,该租赁合同无效。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由原业主负责。
    2、原业主跟别人签了卖房合同,但未实际生效,所有权属于原业主,再与第三人签订出租合同,该租赁合同有效。
    3、《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四条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第一百五十条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物业合同的作用是明确物业服务公司、业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通俗点说,业主享受什么样的及什么标准的物业服务(权利),业主缴纳多少标准的物业费(义务)。物业公司提供什么样的什么标准的物业服务(义务),物业公司收取多少物业费(权利)。
    双方违约责任,业主未按时缴纳物业费(业主违约),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不达标、物业公司未提供约定的物业服务(物业违约)。
  • 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办
    1、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及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等;从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搜索可以证明劳动关系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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