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就是在2013年在矿山开采矿井把A碰骨裂之后又把后肋骨骨折,规定‘‘矿山开采给做工伤事故见定,但是企业吏中没送办,都‘问数次都都说表报上去了。问一下我都能找到吗?有的说到期了,我该怎么办?

2020-04-07 16:40: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申请做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以上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3)、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企业破产、改制应在资产处理中留足工伤医疗保险费用。破产企业1至6级、改制企业1至4级的工伤职工,由企业按本市上年度工伤职工人均医疗费一次性缴纳20年的工伤医疗保险费。
    破产企业7至10级、改制企业5至10级的工伤职工,由企业按一次性处理的标准发给医疗补助费
  •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是劳动争议,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一般而言,争议发生的时间应为权利被侵害的时间,但工伤职工往往难以举证证明。
    为了因为防止举证不能超过时效,工伤职工对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医疗和护理费,可按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把握;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可按照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把握;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可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把握。
    工伤职工主张权利,应当在时效范围内申请仲裁,申请了仲裁,就不存在过期的问题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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