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在医院接受救治,近5个月后死亡,这期间,有错误的劳动费吗

2020-04-07 16:47: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酒驾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如果酒驾撞死了人,承担事故的主要或者全部责任,其行为就触犯了《刑法》第133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主动赔偿了受害人损失,可以减轻或者从轻对行为人进行处罚。
  • 发生车祸受害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其事故责任大小承担误工赔偿,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最近三年的 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车祸住院涉及的情况较多,例如,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n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8.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