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再婚一个房子,只有两个月,离婚,房地产卡我25%,儿子75%,他借钱23,现在离婚他要钱,但不能回家,公正,该怎么办。谢谢律师。请回答。

离婚
2020-04-07 17:35: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取得产权证的,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二)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用婚前个人积蓄或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因此如果能够认定为上述情况的,则可以认为夫妻双方不用共同承担这份债务。
  • 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