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时,夫妻双方同意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没有支付赡养费,现在一方以家庭经济困难为由起诉另一方提供赡养费。

离婚
2020-04-07 18:00: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财产,一般要分割共同财产,子女抚养其实是相当复杂的问题,可看多方面的条件,如子女生活环境、父母抚养能力等,如有可能可在诉前与律师面谈,制定适当策略,以争取达到你的要求(是争取子女抚养权或是不要子女抚养权)。就离婚问题,如双方协商成功,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债务承担问题达成协议,可持身份证、户口本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你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 家庭暴力和孩子的抚养费没有关系,即使你真的对她有家庭暴力,她可以和你离婚,但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免除她抚养子女的义务。你的离婚时,你们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判孩子归谁抚养,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
    你可以告诉他,刑法中有一条罪名:拒不执行已生效的判决、裁定罪。你们有两个孩子,如果法院判的话,多数会是一人一个。

  • 1、 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