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要求两个人一起做生意的示范合同和股份转让的示范合同

股权转让
2020-04-07 18:02: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持有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公司法》又对股份转让作了如下几方面的限制: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国家股的转让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4、除法定情形外,公司不得为本公司股份的受让人,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

    5、股东在法定的“停止过户期”的时限内不得转让股份。

    根据《公司法》第140条规定,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国有企业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我国《证券法》第83条规定:“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 合伙人中的一个人对外签订合同,如果这个人按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委托,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则该人签订的合同中,权力义务主体应该是合伙企业,由合伙企业依法主张合同的权利,履行合同的义务。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 (1)有限合伙人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法律对此是允许的。

    (2)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执行。合伙协议可以对有限合伙人的转让程序进行规定,例如,约定需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或者约定需全体普通合伙人一致同意,或者约定受让人的资格条件,或者约定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等等。合伙协议的这些约定是合伙人意思自治的结果,有限合伙人理应遵守。

    (3)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以使其他合伙人有所准备,防止对合伙企业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如果合伙协议约定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的,也给其他合伙人考虑是否购买的时间。
  • 加盟店转让注意事项:
      
    1、行业风险要注意

      在盘店之前,投资者除了要看看这家店的财务报表,还需自己去对这个行业做一份详细的市场评估,看看这家店是不是在走下坡路。

      
    2、转让理由需注意

      加盟店转让的理由千奇百怪,比如:身体不适、搬家之类的话语。因此,投资者在盘店之前,可以通过问卷调查、街边采访或者是熟人了解等渠道,详细了解该店铺转让的理由。

      
    3、店面租金合同要确认

      投资者在盘店钱,一定要再三与房东确认租金、合同期限等信息,防止房东租金上调,自己做了冤大头。保险起见,投资者可以将店面租赁合同进行公证。

      
    4、经营模式要有个性

      有些店位置不错,但是,由于经营者缺乏经验,店铺又没有特色,很难吸引到消费者,因此,生意一直好不起来。如果,投资者将这种类型的店铺盘下来,就一定要改变经营策略,否则,投资者将会随时面临关门的命运。

      
    5、品牌总部咨询

      如果,盘下的是一家加盟店,投资者还需向品牌总部咨询这些问题,比如:加盟契约是否允许转让?需不需要重新拟定合同?加盟条件有哪些?......只有把这些问题都搞清楚了,投资者才知道自己的期望是否与品牌总部背道而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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