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A为B提供住房抵押贷款,B贷款100万,B还没有,法院命令盖住房和银行帐户。

2020-04-07 18:55: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按揭贷款购买商品房,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后,《房屋所有权证》由房屋买受人收执,而银行所持有的是《房屋他项权证》。
    二、按照规定,按揭贷款买房的,应在办理产权登记后,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银行作为抵押权人,会得到《房屋他项权证》。所以,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后,《房屋所有权证》由房屋买受人收执,而银行所持有的是《房屋他项权证》。
    三、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房产,在贷款未还清之前,其房产档案中一直有抵押登记的记录,是不允许买卖的,所以银行没有必要要求贷款人将房产证押给银行。
    四、在贷款还清之后,一定不要忘记带上银行开出的贷款结清证明到房管局办理解除房屋抵押的手续。
  • 根据《担保法》的相关规定,抵押担保不同于保证人的担保,没有担保期限的限制,只有担保的债权终结、抵押物灭失的,抵押担保权才消灭。在房产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抵押登记时填写的抵押期限,没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抵押担保终止的依据。
    所以你的房屋抵押的期限并不存在!
  • 房屋可以作为抵押物到银行办理抵押贷款。
    目前银行住房抵押贷款分为自有房产和按揭房产抵押贷款,两者贷款利率有所不同,按揭房产抵押贷款的利率通常高于自有房产。各地区、各家银行之间执行的实际利率也有较大差异,不过,其实际利率一般是以基准利率为基础,上浮一定比例来执行,大致上浮10%-50%这样一个区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