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的好律师,我是我妹妹,我弟弟在攻击罪面前,对方声称医疗费用不合理,没有谈判支付对方的医疗费用,被判处1年以上,今年出来,法院发现我的父母签字了,可以对方上诉,父母无法偿还医疗费用,我的姐姐结婚了,我的钱,因为婚姻很快就结婚了,而且还与父母,法院没有执行扣除的法律权利。

2020-04-07 19:11: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涉嫌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罪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即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2002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下称《立法解释》),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作了量化和解释,取消了拒不执行情形只能发生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书以后的限制,不再要求行为人客观上须有暴力、威胁的方式妨碍或者抗拒执行,并将被执行人采取表面合法而实际为规避法律的行为纳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如果找不到被执行人,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如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找不到者,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执行通知。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法律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强制执行案件在执行期限内,如果案件执行不了,法院会下发裁定中止执行通知。应当事人申请,法院下发债权凭证,当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的第一条规定: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个月内执结。
      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