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担架的面部划伤已足够,但不严重,还毁坏了一些东西,三个人,一个人划伤了我,一个人踢了我,一个人打了我,一个人打了我,一个人打了我,受害者被行政拘留了15天,当天门诊检查,没有医院,除了检查费用外,你能要求补偿吗?

2020-04-07 20:21: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书之后,就可以到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就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 你好,打人者会受到什么惩罚措施,要看伤情鉴定的结果,建议现在申请做伤情鉴定,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伤害案件应当及时报警,出院后要求派出所出具伤情鉴定函进行伤情鉴定,经鉴定,如果属于轻微伤就只能按普通治安案件处理,派出所可以对加害人治安拘留15天,罚款500元;如果构成轻伤,加害人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了,根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其次,你们可以提出民事赔偿的要求,赔偿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也确实不是想要多少就多少的,具体赔偿项目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构成伤残了,还要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伤残级别计算残疾赔偿金,以上赔偿项目的计算是有具体标准的,同时还需要了解你的户口性质、工作收入等情况才可以确定
  • 关于被行政拘留问题的解答:
    1、行政拘留不属于犯罪,用人单位不能直接援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款的规定对你作出解雇处分,否则涉嫌违法解除;
    2、如果你是主动申请辞职,且辞职的事由并非《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规定的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等事由,你不能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3、你所指的社保补贴应该是失业保险金,鉴于你是主动辞职,且辞职的事由并非用人单位存在过错,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法定条件。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 先看下被处罚人是否不满18周岁并且是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如果是则不会被执行。 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如果不符合以上的条件,只有按照下面这条试下了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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