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现在被律师朋友伤害了,没有让他赔偿的证据该怎么办?

2020-04-07 20:31: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司法鉴定,提起侵权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编辑本段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 被打伤,在医院就诊发生医疗事故
    1.发生医疗纠纷的当事人(医护人员)负责写出事实经过,同时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
    2.发生纠纷的科室主任负责组织本科医护人员对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讨论总结,从中吸取教训,纠正不足,制定杜绝类似纠纷的有关制度,科主任负责书写该起纠纷的讨论意见,上报医务部,并向患者或家属作出相应的解释工作,妥善解决好医疗纠纷。
    若确属负有医疗责任的医疗纠纷,科内能自行解决的,也要上报医务部备案。
    3.经科主任及责任人解释、调解无效的医疗纠纷应及早上报医务部,同时上报有关纠纷的书面材料。
  • 打伤他人的,如果构成我国法律规定的故意伤害罪的,则会被依法进行刑事拘留,并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一般来说,不仅需要承担刑法的责任,同时对于受害人的伤残状况,也需要进行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
    具体赔偿包括医疗费等,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后在确定究竟如何进行赔偿。
  • 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根据索赔项目的不同需要提供的证据也不同:
    1.需要赔偿护理费、营养费的,应当提供主治医生开具的批准专人护理,需要补进营养调理等证明。
    2.需要赔偿误工费的,应提供本人所在单位里出具的因误工导致减少个人的实际收入的损失(包括减少的工资、奖金等)的证明,若无固定收入,按国家有关规定的相应的标准计算。
    3.需要赔偿交通费和住宿费的,应提供汽车票、火车票、船票、飞机票、住宿费发票,出租车费的一般不予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