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下,男性先外遇,之后改完了,可是双方都没有一直合好,之后女性也外遇了,随后明确提出和男性离异,男性有女性的直接证据,但是男性不愿意,有儿子10岁上下,小女儿4岁上下,假如女性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如何判?会担负哪些法律依据吗?假如女性想净身出户,不必资产,小孩也不必,将会吗?

2020-04-07 21:1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男方出轨,一般是不会认定重婚罪的。法律对重婚罪有十分明确的规定,男方只要没有与第三方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话,就无法定重婚罪。重婚有以下几种情况: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
    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2003]19号):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因此,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我国对于离婚赔偿有明确的规定,并不是婚外就一定会净身出户,而且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不可能的。《婚姻法》规定了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多数人想当然地认为一方出轨了,另一方就可以提出赔偿请求。
    实际上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只是列举了以下四种情形: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显然,一般的“出轨”行为,并不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可以提出损害赔偿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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