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4个人,我的养老金1280元,不能满足我们家的最低生活标准,你能申请低保险吗?

2020-04-08 06:30: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

    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

    家庭经济状况整体不符合申请资格条件,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150%以内的,其家庭中已成年的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患重大疾病人员,可以分户独立提出申请。
  • 申请工伤索赔后,并不一定可以申请担保,需要员工满足低保条件才可以办理,工伤之后并不一定满足低保条件。
    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目前全国城乡低保对象达7487.4万人,其中城市低保
    2307.8万人,月标准240元,同比增长
    7.1%,人均补助水平168元,同比增长
    15.9%;农村低保
    5179.6万人,年标准1136元,同比增长
    8.8%,月人均补助水平62元,同比增长22%。
  • 最低生活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的本质区别是:一个是所在地区的最低生活保障,一个是所在地区根据人力成本等数据的最低要求。这个数据前者自己可以体会,后者与人力成本有关。他们都与所在地经济发达度有关系。
  • 2018年3月23日,人社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了人均基本养老金将上调5%左右。在这个通知中,获取了如下信息:
    1、和2016年、2017年一样,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同步调整。

    2、调整范围: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预计
    1.14亿名退休人员收益。

    3、调整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确定。

    4、地区调整办法:继续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仍然是“长缴多得”、“多缴多得”,当然,这么做也是比较合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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