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亲自向国外介绍了外来务工人员,一年后外来务工人员的工资,怎么办,外来务工人员问我怎么付,老板不能联系,怎么办?

2020-04-08 07:08: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监察大队应该是最快的,当然如果对方不配合,那么还是申请劳动仲裁把。n劳动合同法n第七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n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n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n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n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n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n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n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 可通过仲裁诉讼途径要回工资。第一,用人单位需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应缴纳社保、及时支付工资。如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支付双倍工资已一年为限,最多支付十一个月,经济补偿金根据工作年限,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违法辞退双倍补偿。第三,需收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工作时间、加班时间,可以是劳动合同、工资转账记录、发放明细(需加盖单位印章)、工作服、工作牌、证人证言等证据。
    第四,通过诉讼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赔偿、以及拖欠的工资,并要求补缴社保。
  • 用人单位不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老板扣除工资是属于拖欠工资的行为。一般处理单位拖欠工资的是可以分四步走的:
    1、和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支付工资;
    2、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监察大大),由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协调,单位支付工资;
    3、员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 ,仲裁工资支付;
    4、仲裁后单位拒不支付可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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