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鲅鱼圈撞人赔了多少钱?

2020-04-08 08:23: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2、工伤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发生工伤事故,属于用人单位责任的,工伤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再通过民事诉讼获得双重赔偿。
    3、但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因此,根据情况,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可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
  •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诉讼过程中,发生车祸的,导致一方当事人死亡,诉讼终结。如过是离婚诉讼,因一方当事人死亡而终结,婚姻关系没有解除,另一方仍有继承权及享有抚恤金的权利。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 首先,必须确定如果双方已经离婚,就属于没有关系的两个人,没有任何权利继承因另一方死亡所产生的遗产和分配死亡赔偿金。孩子作为死者继承人有权利参与死亡赔偿金的分配。
      如果,双方没有离婚,可以依法分配死亡赔偿金而不是继承,因为死亡赔偿金不是死者的遗产,是对受害者近亲属的赔偿。
    根据《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国家赔偿法》第34条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死亡的,应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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