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最近买了一套二手房,交房时,2万元押金退还原老板,当时在房产交货清单上写下各项费用结算,包括其2万押金,双方签字。 我觉得如果有那个费用支付清单的话就不需要收据。 现在考虑是否有风险,原业主没告诉他吗? 谢谢你

2020-04-08 08:30: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从二手房的整个交易流程来看,虽然物业交割是购房的最后一个环节了,但是物业交割在其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此环节被疏忽,将会为您的未来居住生活造成比较大的麻烦,所以,在购房过程中千万要做到购房物业交割的做清手续。一般来说,在物业交割环节只要遵循以下步骤,将会给您带来极大的方便:  签订新的《物业供暖合同》  另外,在二手房的物业交验过程中,以下三个方面是需要特别关注的:  首先,维修基金余额的结算与更名  买卖双方通常都会在合同中约定维修基金的结算方式,但有时约定过于笼统,只写“送”或者“不送”。
    事实上,房屋交接时还会遇到例外情况,即卖方尚未缴付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部分已经使用。由于买卖合同中约定不明确,卖方可以认为维修基金是“送”的,未缴部分或不足部分当然由买方自行缴付;而买方也可以认为,卖方应当足额缴付后,再将维修基金移至买方名下。
    因此,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维修基金的结算数额。  其次,水、电、煤、电话、物业管理费等生活费用的结清手续  这类纠纷在房屋买卖中经常出现,由于双方疏忽,没有在房屋交接时对日常生活费用进行结算,等买方入住后,收到上述账单时,才发现卖方欠缴大量费用,再回头找其结算时,房东早已音讯全无,只好自认晦气,补缴欠款。
    虽然相对于房价来说数额不大,但买方心理上仍旧无法求得平衡。其实,这种情况完全可以避免,只要在交房当日结清上述款项即可。  第三,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修及附赠家电、家具的验收  一般来讲,买方在交房时都会对上述事项进行验收,其中比较容易忽视的是下水道堵塞和墙面渗水等问题。
    附赠的家电、家具要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 房产过户前的物业费应当由前业主缴纳。房产过户应缴的其余费用。
    1.物业费:物业交割完毕后,一般需要补齐一年的物业费;
    2.装修费:装修费可多可少,需要自己决定,不过正常情况下,刚需装一套房子也得10-30万左右。
    当然有些二手房前业主的装修不错,收拾一下可以拎包入住,这笔钱短期内就省下了;
    3.一些小额费用:从实际操作来看,这些费用的名称不确定,但大致如下:权属登记费、交易手续费、印花税、贷款抵押登记费、合同公证费、评估费(办贷款需要)。
    这些费用加在一块,应该不到万元。
  • 可以走公积金贷款,正常的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如下:
    一、借款人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未婚或离异应出具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预登记,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二、借款人向市公积金中心提交以下贷款资料:
    (1)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经济收入证明;
    (3)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4)买卖双方签定的《存量房购房合同》;
    (5)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应提供单身证明);
    三、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审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审批确定贷款额度及年限;
    四、交易过户: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权证交易过户手续;
    五、签订合同:借款人持已办理交易过户的权证及契税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贷款承诺书到指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贷款文件,卖方在贷款银行开立存款专户;
    六、办理抵押: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房屋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七、发放贷款:贷款手续全部办妥后,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房方已开立的存款专户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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