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的前男友住在东莞,不登记结婚,但有一个女儿,今年7岁,买了一个房子,家庭名是我和我的前男友两个人,现在我和我的前男友已经分居,请我把我的部分财产权归我?

2020-04-08 09:06: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的代理权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因委托代理中,被代理人是以意思表示的方法将代理权授予代理人的,故又称 "意定代理" 或 "任意代理"。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 关于房屋产权,以家庭共有房屋产权为例,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房屋是家庭活动的必要场所。家庭共有房屋是家庭成员集体劳动兴建或通过接受赠与等方式获得的。除依法律规定和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家庭共有房屋在分家之前不得分割。
  • 婚后用夫妻共同房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婚前由一方支付的首付款属于支付方个人房产,其余共同支付部分属于夫妻共同房产;该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权利义务由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承担;由取得该房屋产权的购房一方按上述原则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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