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最近买了一间二手房。 在合同上签字,预付款8万,合计价格145万,中介人承诺最高可以评价到160万。 像这样最初的支付很少,但是本月25日中国出台新政,中介方面回答银行方面不受理,不能高度评价。 我是否可以要求退还预付款,不是违反合同吗?

2020-04-08 11:00: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如果约定的是定金,除了协商一致外则不可以退回,,如果是订金,购房者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属下列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
    (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

  • 1、只履行了部分合同引起纠纷有的时候,买卖双方会出现部分不履行合同的情况,这时,其不履行的部分仍然在担保范围内,而定金的效力也依旧对其有约束力,所以同样适用于定金罚则。也就是说,当买卖双方中的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债务,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与占整个合同的比例执行定金罚则。
    2、迟延履行合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引起纠纷在实际生活中了,买方或者卖方可能会出现延迟履行合同的情况,通常这样的延迟行为会对另一方带来影响,因而产生纠纷,所以如果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延迟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 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 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
    (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
    (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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