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抚养费用怎么计算?固定多少钱?孩子12个月,多少钱

2020-04-08 11:09: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最高院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同时法规还规定,因下列原因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对于孩子的抚养费,你最多可以每月拿到240元(1200*20%),最少可以拿到360元(1200*30%)。对于奖金的问题,由于其是一个不太确定的对象,法院判决时也不好掌握,一般情况下不会考虑这一部分。当然,按照现在个人所得税的收取来看,年终奖金一般计入当月的个人收入,如果你们按比例约定由前夫支付抚养费的话,那么年末的抚养费理所当然会被平时的多。  最后,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所以,你如果想要求前夫增加抚养费,则须以子女的名义另行起诉他,要求法院增加抚养费。
  • 根据最高院1993年11月03日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同时法规还规定,因下列原因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对于孩子的抚养费,你最多可以每月拿到240元(1200*20%),最少可以拿到360元(1200*30%)。对于奖金的问题,由于其是一个不太确定的对象,法院判决时也不好掌握,一般情况下不会考虑这一部分。当然,按照现在个人所得税的收取来看,年终奖金一般计入当月的个人收入,如果你们按比例约定由前夫支付抚养费的话,那么年末的抚养费理所当然会被平时的多。  最后,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所以,你如果想要求前夫增加抚养费,则须以子女的名义另行起诉他,要求法院增加抚养费。
  •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抚养费支付者月工资的20%-30%,有多个孩子的可以适当增加,但不能超过5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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