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后,信用卡借了不少钱,现在打算离婚,男性会负担一半的债务吗?

离婚
2020-04-08 12:22: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欠钱不还,可以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情况
    一、借款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此种情况下出借人凭银行的转账凭证或银行流水记录等就可向出借人要求偿还借款。因为转账记录等可以证实出借人已向借款人支付了款项。人民法院在面对此种情况时,会要求借款人进行举证和说明,如借款人不能证明该笔款项作出合理解释,则法院会认定此笔借款已真实发生。
    情况
    二、借款通过现金支付,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了收到条。此种情况下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收到条,应该认为出借人已将款项支付给借款人。人民法院在面对此种情况时,处理思路和上面情况类似,会要求借款人进行举证和说明,如借款人不能证明该笔款项作出合理解释,则法院会认定此笔借款已真实发生。
    情况
    三、借款通过现金支付,借款人未向出借人出具收到条。此种情况下,出借人难以通过书面证据直接证明自己已将款项支付给借款人。出现此种情形,如若借款人抵赖,出借人再向借款人讨回借款,难度便比较大了。人民法院在面对此种情况时,如若双方都不能进一步的举证,人民法院就难以认定事实,一般会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
  • 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共同偿还,除能证明为个人债务的外。   《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根据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   一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二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编辑推荐阅读: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   一方欠下的赌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 就离婚方式而言,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需要准备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双方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二是诉讼离婚,一方到另一方长期居住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准备准备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各一份复印件,并写起诉状一并递交到法院立案庭立案,然后等待法院传唤和判决。
  •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
    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购买房子、装修房子、为支付乙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如家里老人生病,为看病所借的债务)
    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所负的债务
    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离婚时,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
    如果无特殊约定,双方结婚期间产生的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共同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