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另一方劈成轻伤二级,另一方早已被关入拘留所,我想问一下我何时提起诉讼他

其它
2020-04-08 13:50: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将人打成轻伤,可以通过民事赔偿、赔礼道歉的方式,请求对方谅解。如果双方达成和解的,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从轻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了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具体分为:

    1、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里所说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 酒后驾车致人二级伤残,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 1、人身伤害轻伤,属于刑事案件,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 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 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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