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 宝宝七个月了,躲在男人身边,不让女儿看! 我想听听离婚诉讼,需要什么资料?

离婚
2020-04-08 13:50: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解释
    (一)》第28条规定:"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受家庭暴力的离婚妇女,不但可请求物质赔偿,而且可以请求精神赔偿。
  • 通常情况下,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来进行离婚,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合意,则直接就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债务进行处理即可。如果双方不能够就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债务分担达成约定,则可以到法院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进行。
    一般情况下,法院的法官会对夫妻双方的债务为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进行判定, 从而在依法作出判决。
  • 离婚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材料:
    1、婚姻关系的证明;
    2、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3、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据证明;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即财产性质,来源、发票、清单及债权债务凭证。
    5、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还应持有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