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漏交一年半住房公积金 老总说只有全体人员一起补缴 不可以单独补缴的是那样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4-08 14:19: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补缴社保,我个人部分能让公司承担或补缴吗?公司补缴社保,个人部分只能个人承担补缴。
      
    一、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
      
    二、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员工补缴当月个税证明等;
      
    4、其他相关材料。
      
    三、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 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 单位如何交存公积金?
      按有关文件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和
      企业单位(包括全民、集体、民办、私营、股份制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固
      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以及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必须建立住房公积金。”
      办理交存公积金的有关程序
      
    1. 初次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或附近的建设银行支行开户,领取“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及“住房公积金汇交清册”。
      
    2. 在“清册”中写明单位人员情况、工资情况,连同“住房公积金登记表”
      交回开户处。
    3. 如何计算交存公积金的额度呢?单位应首先计算出上年度职工的月平均
      工资额度,1995年开始交存的不少于5%,然后逐年增加一个百分点,至2000年
      达到10%。也就是说,1998年应交存公积金的比例为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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