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网上买了东西,但是买了之后,在弄清是假的之前他们说的撕裂可以交换的结果,现在完全找不到他们打电话,或者故意不出去。 我想退货电话也是假的。 我认为他们是贩卖假货的诈骗集团。 他们在广州那边

消费者维权
2020-04-08 15:10: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商家卖假货可以依据以下法律进行维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按照上述规定,您在网上买到假货,卖家行为构成欺诈,您有权要求卖家“假一赔三”。如果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您可要求其赔偿五百元。建议:首先,收集保留有效证据,如果发现所购买的是假货,用相机拍下商品各个角度的照片,还有与商家沟通的聊天记录,以备投诉时使用。
    其次,与商家协商,要求退货并赔偿损失,协商不成的,可以网上投诉或向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
  • 卖假货属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构成犯罪,《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属于民事侵权行为的,除依法责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外,还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对行为人给予必要的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或者拘留等制裁。
  • 《消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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