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看好一套房屋 签了认购协议交了一万的订金 如今不愿买来 能够 退吗

2020-04-08 16:09: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当前,商品房认购书中往往约定了定金条款,一般做法是购房者未能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缴纳购房款或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就没收定金;如果以后签订了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则抵充房款。根据《解释》第四条规定,我们认为,商品房认购书中的定金同时有两重属性,第一重属性是立约定金。立约定金是专为保证当事人能够就某事项订立合同而设立的,不具有担保主合同之债的功能,第二重属性是履约定金,即履行认购书这一预约合同本身的定金。认购书定金保证双方当事人能够尽最大的诚信谈判,努力达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我们认为,只有兼顾定金的这两个属性,才能在商品房纠纷案件中正确理解《解释》第四条的法义。  《解释》第四条规定:“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如果仅认为认购书定金为立约定金,那么不论何种原因,只要拒绝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就适用定金罚则,显然有悖公平正义。如果开发商在订立本合同时,附加种种不合理的条款,买方要么拒绝签订本合同,丧失定金,要么同开发商违心签订合同?因此,我们还应从履约定金分析认购书的定金。在认购书一方当事人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即本约的情况下,我们认为要辨别拒绝签订本约是否违反认购书中的诚信谈判义务,例如,开发商在谈判中随意提高商品房价格,买方为此拒绝签订本约,那么开发商不仅无权没收买方的本金,而且在买方主张要求适用定金罚则时,由于开发商抛出不合理条件的行为显然构成不履行认购书中诚信谈判的义务,应双倍返还定金。  《解释》第四条中“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的规定亦应理解为,当事人双方全面、忠实履行了预约合同中诚信谈判的义务,但仍未达成本约协议的情形。在适用定金罚则后,守约方能否再主张赔偿损失呢?我们认为守约方的请求应予酌定支持。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认购书是预约合同,而且是行将谈判的预约合同,违反认购书义务主要是违反诚信谈判义务,对双方当事人来说,造成的损失只能是机会的损失,应当承担合同法第四十二条项下所规定的缔约责任。缔约责任赔偿的是守约方信赖利益的损失。信赖利益通常是法律行为无效或可得撤销,相对人信赖其为有效,却因无效或撤销的结果所蒙受的不利益,又称为消极利益或消极合同利益,信赖利益赔偿的结果为如同合同未曾发生一样。据此,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在订立认购书及其在签订本合同过程中的损失,使其得以弥补恢复到认购书未曾发生以前的状态。
  • 商品房预售中,很多购房者都遇到过交定金的问题。购房定金能不能退?  什么是购房定金,购房定金能不能退?  购房定金的作用是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根据最高法院担保法的司法解释:  
    (一)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的定金。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前交付的定金也就是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订立正式合同而交付的定金。一般来说,我们在签订认购书或意向书时约定交付定金作为签订正式合同的担保,这种定金就是立约定金。如果因一方原因导致没有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适用定金罚则。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定金。正式的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定金一般分两种情形,一种解约定金;另一种是违约定金。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对定金的性质进行约定。因为购房合同一旦签订就生效,约定不同性质的定金,法律后果是不同的。    总之,无论约定何种定金,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在适用定金罚则后,还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当事人需举证证明损失大于定金赔偿额,并且这个损失是在签订认购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能预见到的,不能漫天要价。提醒购房者不要盲目交付定金,一定要看清楚是签订什么合同时交付的定金,定金的性质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拿不准可以咨询一下律师,不要被开发商的文字变换欺骗,出现纠纷时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 买房交了定金可以退吗?《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责任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责任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购房者与开发商最终未能签署商品房购销合同时,应按不同情况处理定金。   买房交了定金可以要求退还吗?   当购房者与开发商最终未能签署商品房购销合同时,应按不同情况处理定金。   
    (一)定金不能返还的情况   如购房者未能按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地点去签约或者购房者在正式签约时更改认购书中已确认的如价格、面积、户型等主要条款导致无法签约,则被视为违约,其所交纳之定金将不予返还。   
    (二)定金应该返还的情况:   
    1、如果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规定期限内将购房者已认购房屋转售其他第三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的,应双倍返还购房者定金。   
    2、如果开发商未取得有关商品房销售之合法证件或者由于开发商自身原因造成双方不能签署正式合同或者因此造成合同无效的,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之定金并承担购房者的损失。   
    3、如果双方仅仅因正式合同、有关补充协议之内容无法达成一致,而与认购意向书内容无关,致使签约不成的,则双方不存在违约行为,开发商应将定金全额返还购房者。   
    4、如果认购意向书关于价格、面积和户型等主要条款未做约定或者约定不清,而双方如果对此内容无法达成一致造成正式合同不能签署的,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定金。
  • 有两个选择:第一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就是解除合同,然后对方双倍返还你定金。
    《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因此,在合同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情况下,如果一方违约,对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但是不能两者并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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