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亲切帮助伤了肋骨后(没有雇佣关系),医生说检查没事,但他自己的心脏没做过心桥,十几天后在医院突然咳嗽死亡,他的家人说我要负主要责任,报案索赔30万,我该负什么责任

2020-04-08 16:33: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与其他司法鉴定一样,均属“鉴定结论”这种证据。这种证据经过庭审的质证、认证,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不是医疗侵权损害赔偿的先决条件。即使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因其行为确有过错,且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医疗机构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1、医疗侵权行为主体是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
    2、医疗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过错原则。考虑到举证的难易,同时也考虑因过错的医疗行为而遭受侵害的患者能获得更多的赔偿机会,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行为是否存在过失、医疗行为是否符合医疗常规、是否符合专业的标准,应由医疗机构负举证责任。
    3、有损害事实的发生。过错的医疗行为已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如致死、致残或给患者造成不必要机体组织损伤等。
    4、医疗过失行为与患者所受的损伤后果有因果关系。
  •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通常来说,交通事故的一方不管应负多大责任,只有不是受害方全责,一般都是由加害方的保险公司赔,也就是机动车方,如果双方是机动车,则按交警责任划定的范围来修车,如果一方是非机动车,一方为机动车,且有人员伤亡的,一般先由交强险赔付,不区分责任大小,交强险赔完后,由商业险赔付的则按责任大小来分担。
  • 婚外情并不承担刑事责任,属于道德调整的范畴,但它违反了《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即违背了《婚姻法》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条款,如果引起夫妻离婚,无过错的受害方可向法院起诉离婚并可向对方提起精神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只有婚外情中的男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才构成重婚罪。受害方可持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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