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离婚后,农村的房子是男性父母的还是儿子继承的,在户口簿上? 什么?女人的名字

离婚
2020-04-08 16:52: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3、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一,法律上没有规定离婚后,女方的户口必须迁走。
      二,如果你们有单独的房产,可以通过离婚析产把房子的产权登记到女方名下,然后,要求前夫把户口迁出去来达到分户的目的。
    (1)析产所要提供的资料:
    女方凭离婚协议(经公证或加盖民政局的公章)、离婚证、自己的身份证即可到房产交易中心申请变更房产所有权,只收取产权登记费、测绘费、工本费等共计200元上下。
    (2)这算离婚析产,不是房产买卖或赠与,不涉及房屋的买卖,所以不存在过户的说法。
      三,当然,如果娘家村同意,女方也可以把户口迁回娘家。
  • 男方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

    男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八个方面准备证据:

    (1)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3)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5)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6)子女随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并且祖父母要求且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父亲生活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8)男方有相当强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 离婚后如果户籍所在地房产是判给男方的话,原则上女方的户口是需要迁出的。但是实际执行中,如果女方没有可以落户的地方的话,也只能留在原地,凭离婚证去派出所把户口本上的家庭关系更改成“非亲属”就可以了。
    有些城市设有社区集体户,可以让这种没地方落户的人员迁入。这个具体要咨询当地派出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