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就是二婚的,没生过小孩,新任丈夫一婚的,如今我的孩子入户口必须带我以前的离婚证书吗带我以前的离婚证书吗?您好,我就是二婚的,没生过小孩,新任丈夫一婚的,如今我的孩子入户口必须带我以前的离婚证书吗?

离婚
2020-04-08 17:11: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后再婚户口迁移,不难办的,带离婚证、户口本到公安机关办理分户就可。可以自己立户,如果自己暂时无固定住址,也可以上到父母或其他家属的户口上,把他们的户口本也带上。

    当然,也可以直接分户,就是两个户口本,两个人都是户主,但是家庭住址是一样的。很方便办理的,在户政窗口,民警会根据你的现实情况帮你选择。

  • 一、再婚需要离婚证吗?  再婚需要离婚证吗?如果是离婚后的双方想要复婚就需要离婚证,如果不是离婚后的双方复婚,而是离婚的一方和其他人结婚,也需要带离婚证证明你是单身。离婚后再婚的有以下两种情况:  
    1、通常,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复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  
    2、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婚证》;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
  •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如协议离婚并且已经领取结婚证后,对分割财产反悔,在一年之内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应该在财产分割存在问题的前提下提出。
    如分割不存在问题,法院会驳回诉讼请求。《婚姻法解释二》对上述问题的规定: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