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同居生活期内男性在女性不知道的状况下借的负债,女性要还款吗?

2020-04-08 17:32: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未婚同居期间不仅涉及到同居财产如何认定,同居财产如何分割等一系列问题,还包括未婚同居期间债权债务如何处理,也有未婚同居期间赠与能否返还的问题。  未婚同居期间债权、债务到底该如何处理呢?主要是认定如何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具体看债权、债务产生的原因:  
    1、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  
    2、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 夫妻个人债务的认定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投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与合同或者协议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台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于共同债务,约定有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但是这种约定不能当然的及与债权人,对债权人没有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7、其也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 关于赌债,是赌桌上欠的钱,还是说去向别人借的钱去赌的?前面一种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后面一种,实务当中是很难去证明借钱是用于赌博的,债权人起诉你们时候,夫妻二人都有义务偿还的。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欠下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就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这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项规定的情况,“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首先要对“同居”与“合法婚姻”做一区分。同居是指男女异性之间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而合法婚姻通常是达到法定婚龄的男女双方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无禁止结婚的情形下,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合法婚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11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由此可知,无论各种债务,涉及共同偿还的可能性的时候需要分清是否属于共同债务,然后再确定应由谁来承担,一般来说债务不会因为债务人的身份关系而改变。
    如果当事人在遇到同居期间关于债务的纠纷,第一步就应该区分该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如果不是则由借款偿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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