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败诉方不愿执行法院判决的民事赔偿,法院是否有权向败诉的账户扣除钱

2020-04-08 17:36: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请强制执行后,会依法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如:直接划拨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财产、扣押拍卖被执行人车辆、房屋等。若确无可执行财产的,人民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对方有可执行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 法院不受理的情况是:
    1、申请的材料不全面;
    2、超过了2年的受理的实效。除此之外,应当受理。对于第1条,补充好材料即可;对于第2条,需要有证据证明没有超过2年的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 败诉无力承担赔偿的,会被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如果判决生效后,赔偿义务人不按判决履行赔偿义务的,对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可依法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也可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或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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