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XX的餐厅工作了6天半。 我太累了,不想干。 那家餐厅的经理叫我的时候,说工资是1月2300元,放4天假。 我从事正直的工作,经理不想让我逃走。 有时从早上八点五十分工作到晚上十点。 太累了,我不想干。 经理没有给我钱。 我现在也没有钱。 我们该怎么办

2020-04-08 18:51: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实际上是向当地即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审查受理后,对双方进行行政调解。这个方法的好处是,从时间效率上来看,在一线发达城市,投诉后劳动监察部门会及时处理纠纷。
  • 休假工资属于国家规定的工资薪酬体系内,用人单位拖欠休假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和赔偿金。《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可以看出带薪年休假属于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
  • 用人单位不给工资,劳动者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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