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双方领证了,但是没办婚宴,有孩子了,不打算在一起了,双方感情不和,想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
2018-09-18 18:23: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关于离婚的程序、所需证件及费用
      通过诉讼离婚的,可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3~6个月,二审时3个月。
    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 答复如下
    1、可以办理离婚
    2、需要查登记档案
    3、到如何一方所在地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双方共同去办理登记离婚
    二、离婚所需要登记材料及提示如下:
    1、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2、携带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和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财产及子女、债权债务
    4、登记机关审查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询问相关情况,符合离婚条件的,给予登记。 协议书可以委托律师起草,如果协商不了,可以委托本律师代理诉讼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