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30万元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在招标文件报价时间内收取21万元,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应撤销,评审专家没有找到招标,定价签约,是否在会计审计中扣除,有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
2020-04-09 00:57: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招标单位要求是招标文件的必备条件,它是招标单位就招标的核心技术部分、投标对象的最佳状况以及招标过程中的一些特殊问题提出自己要求的文件。它比“招标章程”具体,比“招标技术要求”原则,比“招标须知”的范围更窄。
    在具体写作过程中,要注意这四项文件的分工和区别。
  • 工程招投标是以建筑产品作为商品进行交换的一种交易形式,它由唯一的卖主设定标,招请若干个买主通过秘密报价进行竞争,卖主从中选择优胜者并与之达成交易协议,随后按照协议实现招标。是经过特定审查而获得投标资格的建筑项目承包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单位填报投标书,争取中标的法律行为。
  • 企业工程项目应当关注的风险:  
    (一)立项缺乏可行性研究或者可行性研究流域形式,决策不当,盲目上马,可能导致难以实现预期效益或项目失败。  
    (二)项目暗箱操作,存在商业贿赂,可能导致中标人实质上难以承担工程项目、中标价格失实及相关人员涉案。  
    (三)工程造价信息不对称,技术方案不落实,概预算脱离实际,可能导致项目投资失控。  
    (四)工程物质质次价高,工程建立不到位,项目资金不落实,可能导致工程质量低劣,进度延迟或中断。  
    (五)竣工验收不规范,最终把关不严,可能导致工程交付使用后存在重大隐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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