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孩六岁半,分居五年以上,小孩一直是我一个人抚养,男方家不管不问,我该怎么样提出离婚诉讼

离婚
2018-09-18 18:26: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但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给另一方。因此,分居期间双方取得的财产,仍为共同财产。
      分居期间,夫妻双方自然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但是,分居期间,若一方单方面履行了抚养孩子的义务,而在离婚时,要求中一方补偿已支付的抚养费,法院往往难以支持。因为一方抚养孩子的费用,本身也是夫妻共同财产。虽然从感情上让带孩子一方难以接受,但法律规定即是如此。
  • 首先,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其次,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协商确定,不能协商的话,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水平、工作状况、道德水平、谁平时带孩子比较多等条件综合判断,谁的成长对孩子有利谁取得孩子的抚养权的可能性更大,两个孩子的话,一般会一方判一个;对于其没有履行对孩子的扶养义务,可以成为您取得孩子抚养权的重要依据,此外对方仍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 你好,1,可以先提离婚和孩子抚养权,然后再要求分割财产。具体哪种方案更有利,还是要看具体的财产情况和婚姻情况决定,不建议仅因为诉讼费问题分开起诉,因为二次起诉,一样要收费;2,诉讼费,法院有统一的收费标准,具体可以自己搜索下。
    不涉及财产,200元。调解或简易程序,减半;3,我们按照上海市律师收费办法收费,具体费用要看案情和工作量。只起诉离婚,收取基本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