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07年从公司辞职没有解除养老保险,现在的公司该怎么办,该怎么解除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4-09 06:27: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支付社会养老保险等费用;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所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但这最低工资应剔除加班工资(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劳动者确定自身的合法权益受损后,可以直接持相关证据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 劳动者辞职的,其养老保险可以等找到新的公司以后,要求新的公司继续为其缴纳,如果没有找到新的公司也可以暂停缴纳,只要劳动者缴纳满15年,到了退休的年龄,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一、自由择业人员需携带本人城镇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复印件。
    二、解除劳动关系人员需本人城镇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复印件,本人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以及复印件。
    三、失业人员需本人城镇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复印件、本人失业证以及复印件。
    四、个体工商户需营业执照、身份证及复印件。
  • 在原单位辞职,应当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否者到新单位可能会存在不能缴纳的情形。个人档案应当按照当地的规定进行相应的移交,每个地方的规定不一样,请具体咨询当地的行政部门。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后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按时办理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是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尽的义务,劳动者也应该积极配合。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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