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儿子去高一了,昨天他班同学和另一班同学吵架了,我儿子拉着对方愤怒地打了我儿子,我儿子也还手了,我儿子还是空手不受伤,现在孩子们听课了,学校说要惩罚,请怎么处理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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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年龄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将会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情节不同可能触犯故意伤害,故意伤害致死,故意伤杀人等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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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受到伤害应及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建议委托律师为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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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受到损害时,应该申请做伤残鉴定,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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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