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性和男性沒有结婚登记,女性生了小孩男性如今不和女性过下来了!该怎么办

2020-04-09 08:12: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五项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 我国现行婚姻法实行婚姻登记制度,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男女,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才能确立合法的夫妻关系。
      《婚姻法》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我国从1994年2月1日起,已经不再承认事实婚姻,男女双方如果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并且双方没有登记结婚,则应当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属于同居关系。
  •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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