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东说她有责任把房子交给我分租的那个女孩。她同意住在6.25英镑,但是我把房租付给了7月8日。现在我不得不让她用房租来抵消费用,但她拒绝把额外的房租还给我。

2020-04-09 10:43: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

    在实践中,依法签订的租赁合同,原则上双方都应该遵守并履行的,任何一方违约的,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且守约方都可以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除非出现法定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如地震洪灾、政府政策、社会骚乱等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如房东将租客的东西搬出来的,或将房屋转租给其他人等等。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如租客逾期未交租,经房东合理催告后,仍然未交组的,房东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如租客将出租屋破坏掉,导致无法正常出租的,房东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赔偿。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在租客出现上述情形时,房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甚至要求租客赔偿损失。
  • 劳动者申请公租房,那么建议劳动者去当地建设局了解申请流程,要按规定提供材料的。你可以参考下公租房申请细则:
    一、申请方式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
    (一)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
    (二)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
    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渝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
    (三)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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