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辈留公家平分兄弟吗?

2020-04-09 12:14: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只有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到期日的。
    目前国内对于住宅用途土地(注意:商住用途不算住宅用途,商住40年,住宅70年)在土地到期后只要房屋还在,无需补交土地出让金,视同正常房屋进行市价补偿。
    对于商业和工业用地上的房屋到期后如果没有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续用手续,且土地出让合同未约定到期对地上物进行补偿的,可能得不到拆迁补偿。
  • 租赁的房屋要拆迁,根据合同约定,主张房东给予补偿。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由于没有签订租赁合同,属于不定期租赁,房东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无需给承租人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 租房户拆迁补偿的计算公式为: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X80%+价格补贴)X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也就是说拆迁公有租赁房屋的,拆迁人要和房屋的承租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该房屋内的其他居住人,虽然也享有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利益,但无权和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 公租房的拆迁补偿如何分配,  关于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主要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分割。在这个问题上,承租人在下列特殊情况,可以享有拆迁补偿多些:  
    (一)可以酌情多分配的:  
    1、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见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  
    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租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  
    3、对公租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  
    (二)有两处以上公租房承租人的,其对各处被拆迁公租房的补偿款均有权主张分割。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离婚后公租房怎么判  
    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夫妻离婚,受到最大伤害的是孩子。为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有一个稳定的居住环境,将公租房使用权判给带孩子的一方,合情合理。此外,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应判归女方抚养。  
    2、男女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3、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4、照顾无过错一方。什么是“过错”呢,一般来说主要是指由于谁的原因造成了夫妻离婚。在实践中,主要的情形是一方有婚外情,或有赌博等不良嗜好,或道德品质败坏等。  
    5、参考公租房产权人(单位)的意见,决定判给男方或女方。  温馨提示:  
    1、如果一方无权取得公租房使用权,那么也就不存在补偿问题。  
    2、如果双方均有权取得公租房使用权,由于使用权最终只能判给一方,因此得房方应向未得房方进行适当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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