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辩护律师你好,我就是协离异的,因家里羞房屋,在娘家人借走钱,由于他私拿我妈妈很多年的首饰,离异就给,离不了不给,无可奈何才离婚调解,协议书是他给二万六千元钱。房屋归男性。他给的钱是还帐,可我就是相当于净身出户,我觉的太不合理,因此我觉得找律师协助处理,如今我还绝忘记了。但求刑事辩护律师给于协助。

刑事辩护
2020-04-09 12:40: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是协议离婚的最重要的条件,其他有关离婚的事宜,包括离婚后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的处理,夫妻可以在自愿离婚的前提下,本着互谅互让、好聚好散的精神,共同协商,妥善解决。协议离婚必须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即签订了离婚协议书。
    如果不具备这一条件,则不能通过行政程序而只能通过诉讼程序离婚。
    从协议离婚的条件来看,协议离婚必须要有离婚协议书,如果夫妻双方离婚达不成成协议,那就不能协议离婚,只能诉讼离婚

  • 1.协议离婚,避免冲突。
    2.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离婚。
    第一,保留结婚证、男方家暴等相关证据
    第二,如果你也想一次诉讼便离婚,收集丈夫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吸毒等相关证据。
    第三,如果第一次对方起诉离婚被驳回,你也可以起诉离婚。
    3.你有两项权利:
    第一,如果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的,你作为无过错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第二,如果离婚后你生活困难,可以要求丈夫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4.如果对方殴打你的行为构成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你只要想公安机关报案,剩下的由他们介入。
    5.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 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偿还贷款期间离婚的
      婚前取得房产证书,就意味着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离婚时房产直接归属于其中一方,但是这并不影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增长部分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房屋所有权与房屋价值并不完等同。由于婚后偿还贷款因素以及房屋升值因素的介入,就房屋的价值而言,离婚时候的房产价格(房屋实际价值减去尚未偿还贷款后的差额)绝对大于结婚时候的价格(房屋的实际价值减去结婚时候尚未偿还的贷款差额)。
    此种情况下,两种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是否构成夫妻双方该南通共同财产,应当区分不同情况来选择。
      如果能够证明偿还贷款的资金全部是由购房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支付的,那么该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直接归属其本人,除非是双方书面约定该房产作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如果不能证明偿还贷款的资金全部是由购房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支付的,则应当视为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按揭贷款。不论是双方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或者是双方偿还贷款的份额,均不影响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性质。
    此种情况下房产归签订购房合同的一方所有,但是房屋两种价格差额部分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分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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