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八人已在齐齐哈尔被捕,拘留通知书是为了阻止信用卡的管理,他们把他人的身份证拿到银行卡上,当车辆上有100多个防护卡时,现在是第是第7天,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处罚是严重的还是会被处罚?

2020-04-09 13:56: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法律上肯定是不可以的,也是不允许的!就像现在很多信用卡可以提前透支的,如果别人用的的身份证去办了卡,他一直消费到时候不还,银行找的人到时候是你!因为身份证上有你的地址,所以现在很多犯罪份子用别人的身份证或假的来办卡,做坏事。
    现在警惕性会比较高了,长得和证件不像的就不给办。
  • 《刑事诉讼法》第83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公安机关会以《刑事拘留通知书》的形式,告知某某被刑事拘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