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起草的离婚协议是否有用,签字盖章

离婚
2020-04-09 15:19: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为是协议离婚,所以你们事先必须对离婚的主要条件达成一致意见,如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债权债务的处理、主要财产的分割、损害赔偿等,所以在去登记处前要双方先达成一个书面的协议,取得一致意见。到了登记处有现成的范本,把你们协议的主要条款抄到上面就行了。
    并且带上你们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就可以办理离婚登记了。
  • 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出轨了,离婚协议签了,已经很难再取争取过多权益。我国《婚姻法》设置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规定一方重婚或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个门槛相当高,因为所谓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
    如果与小三仅仅是通奸关系,双方没有同居,是不构成重婚的,也不是损害赔偿的依据。所谓“重婚”是指有配偶者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者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里的结婚既包括与他人登记结婚,也包括以夫妻名义同居。
    因此,如果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仅仅有出轨行为,而没有与婚外异性同居或者结婚,从法律上讲,另一方的赔偿请求是得不到支持的。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当事人就离婚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的,只要该协议是当事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并且不违法,就是有效的。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是在双方签字时生效的,因此,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前,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公证成为保证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的关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