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在住宅预约合同上签字,交了一万人存款。 之后,家里有连廊(当时售货员没有提到这个),发现要出电梯进入用户必须通过连廊。 家里有老人和孩子,而且老人还不擅长高处。 家里有预售许可证,现在不需要这个房子,可以退款吗

其它
2020-04-09 15:32: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订金是可以退还的,定金不可以退。
    2、订金是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订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订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订金,收受订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订金。
    3、定金是指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不可以退还的。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 办理预售许可证注意事项
    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有相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的第四十四条,商品房地预售条件,就提出了商品房的预售应该满足下列条件。
    第一,开发商已交付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并且取得了土地使用权的证书。第二,开发商应该持有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证还有施工许可证。第三,房地产开发商应该按照提供的预售商品房合理计算,然后投入相关的开发建设的资金,并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第四,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应该办理预售登记,然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城市商品房预售售管理办法》中的第五条还有《房地产管理法》中的第四十四条内容是相同,房地产开发商应该注意这个问题。
  • 到目前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规定有下:《合同法》、《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部门规章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其中有几条相信购房者很受用,一起看看:
    ①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二手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买受人因自己的原因放弃购买此房屋,不来签订买卖合同,或者出卖人违约,不卖此房屋,那么不履行约定的义务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②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二手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③ 如果买卖双方对房屋买卖协议以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所以出卖人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受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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