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以前同意离婚,但男人一直在寻找各种借口来拖延时间,不去处理,怎么办?没有孩子,没有财产。

离婚
2020-04-09 16:21: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起诉离婚下达判决书时间,要看本地法院受理后适用的是哪一种审理程序。
      若是普通审理程序,会在六个月内审理完毕下达判决书。如果是简易审理程序,会在三个月内结束审理下达判决书。
      建议是本人持有身份证到起诉离婚的法院咨询庭审结果。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追问
    三个月没下判决书,就要等到六个月后才会下判决书了
  •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四条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因此,离婚需要出具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只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才是法律认定的离婚过错行为,而本条只规定因上述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夫妻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过错方不分或少分财产则没有相关法律依据,因此第一种观点是错误的。
    一方少分或不分的情况只有在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因此,不存在一方有过错导致离婚的,就应该少分财产财产或者“净身出户”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