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我还在环岛内行车,没限速 撞来到骑摩托车的 算谁的义务?

2020-04-09 17:43: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高速公路超速10%不到20%,罚款元,驾驶证记3分。
    《交通违法扣分》规定:
    扣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首先要确定双方的责任比例,然后做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最后依据伤残等级和责任比例计算赔偿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发生交通事故应该遵循以下程序理赔:
    第一,报警,由交警队根据事故现场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双方责任比例,这是索赔的依据;
    第二,积极住院治疗,治疗终结后,依据治疗费单据,住院病案,诊断证明,用药明细,向对方索赔;
    第三,如果协商不成,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起诉的时候将司机,车主,车辆投保保险公司列为被告。

  • 一、超速行驶对交通事故的鉴定处理危害大吗  超速行驶对交通事故的鉴定处理危害大。根据2013新交通法可知,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1、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4、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  
    5、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6、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7、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8、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9、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二、有以下行为的,驾驶者要承担全部责任  1:闯红灯  2:装载的货物飘散、遗撒  3:未按规定装载货物  4:未按规定牵引车辆  5:未按指示灯方向通行  6:驶入禁行车道  7:违法掉头:在禁止掉头的路段掉头,发生事故要负全部责任  8:三轮车摩托车驶入禁行路  9:为服从交警指挥  10:未避让特种车辆  11:未避让作业车辆  12:进主路车辆为让行主路内的车:准备进主路车辆未让行主路内的车要承担全部责任  13:辅路车辆未让出主路的车:在辅路行驶车辆未让行驶出主路的车要承担全部责任  14:进出停车泊位的车未让行  15:坡路未让行  
    三、不适用双方协商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自行协商,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的;
    (二)事故车辆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的;
    (三)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四)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
    (五)事故车辆未在本市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
    (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八)依法不适用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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