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上班路上自己摔倒了,警察拿出了事故证明书,这会成为工伤吗?

2020-04-09 19:23: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次责,那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你好,要进行工伤认定才能确认。一般在上班路上摔了,按上下班途中遭交通事故等伤害规定,需要确认主要责任在哪一方,若是在自己一方的,一般较难认定为工伤。
  • 你好,上班路上摔倒受伤的,建议申请工伤认定确认是否是工伤。有需要的建议找律师面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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