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朋友要我把信用卡还回来,结婚的她的卡冻了,钱也不还,电话也不打了,她没有告诉我多少钱,也没有分期付款,也没有告诉我过期,这比钱还要多少次

2020-04-09 19:57: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信用卡每个月有一个固定的账单日,账单日后的20天是最后还款日,最后还款日前按照账单金额全额还款,消费享受免息期。如果没有按时全额还款,消费不享受免息期,银行会从你消费入账日起按天万分之五全额计收利息。
    你要是每个月连最低还款额都没有还上,还会产生滞纳金,滞纳金=(最低还款额-截止到期还款日已还款额)×5%,最低5元(1美元/欧元)。你现在要是长时间没还银行肯定是要采取措施的,比如停卡。
    你现在卡片一年不还银行一直会上传你的逾期记录到人民银行,这对你以后办理其他业务肯定有影响的。时间再久点说不定还要起诉你呢。你现在赶快联系银行查询一下到底要还多少钱快去还了吧。
  • 关于信用卡纠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 信用卡恶意透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为“数额较大”,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如归还所透支款,可请求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根据数额不同量刑不同。具体热线或到所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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