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提交辞职书,2月月末走的。3月12号,任何人的薪水都发了,我的薪水没法。13号通电话问扣了三月份的五险900元。经商议,只退了249.05元。我想问一下这企业的作法有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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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
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的,要从一个月开始支付直至一年的每个月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予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单位这种情况要支付你的每个月双倍工资,你同意可以去你的单位当地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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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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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工作时间较短,涉及利益不大,尽量协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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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