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登记
结婚,属于同居关系。 2如果女方提供不了自己出资的
证据,男方的财产与女方无关。 3同居关系,自己解除即可。协商不成 到法院起诉 主张女方返还彩礼。无需赔偿女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
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