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请男人和下一个男孩住在一起,没有结婚证,现在他起诉我用他的3万美元让我回来,问题是我没收了钱,还有孩子抚养费,请问法庭明天我该怎么做?

2020-04-10 00:15: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时间不久,双方离婚时,是否需要退回彩礼,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男方婚前给付的结婚彩礼导致本方生活绝对困难的,而不是相对以前的生活(如彩礼系借款、贷款等),此时离婚,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全部或部分。如果当初支付彩礼已经作为嫁妆,转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直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应该再要求退回彩礼。
    如果没有导致生活绝对困难的情形的,无需退还。
  • 彩礼是男方对女方附条件的赠与,结婚后也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财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后两项规定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男女两性在性关系基础上共同生活。男子或女子在同性恋基础上共同生活也被认为是同居。同居包括男女之间的结婚同居和非婚同居。在中国,只有结婚同居是合法和有效的,受到法律保护;非婚同居则是违法得不到法律保护。
     非婚同居关系的当事人,既有双方均无合法配偶的。也有一方或双方已有合法配偶的。有合法配偶或有合法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他人同居,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事实上的重婚,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另一种是姘居,即无夫妻名义的公开同居。
    以上均属非婚性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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